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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请求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不属于劳动争议。 特此通知!;杨某05.12.6 2005.12.19本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上诉状摘要--------上诉人:本人 被上诉人:某某有限公司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消一审法院的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二、本案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一审法院受理该案无法律依据。仲裁委员会于2005.9.16日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已确认“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综上所述,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审慎并依法作出支持上诉人上诉请求的判决。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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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二审不服怎么办 安徽-合肥
本人参加单位团购合肥市政府全资公司——合肥城建投资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二审认定是福利房(本人作为原告认为单位团购的是商品房),延期交付不承担法律责任。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2014)包民一初字第012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原审诉讼请求;并要求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二、团购是市场经济的一种营销模式。 市场经济下,团购商品是为特定对象设定优惠措施的商品买卖行为,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一种促销手段,可以减少开发商建造售楼部和广告的投入,减少营销费用,降低财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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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说明: 于X:原告三兄弟的父亲 刘X:原告三兄弟母亲 杨XX:串通老大伪造证明卖房子的中介,现在下落不明 原告:于二、于三(三兄弟的老二老三) 被告1:于大(三兄弟老大,正在服刑) 被告2:王X(第一手买房人) 被告3、4、5:张X孙X(夫妻)、黄X(张X的连襟)(第2手买房人)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于X与刘X是夫妻关系。另查明,2003年8月13日,在于大诈骗罪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于二提供了关于于大将其(即于二本人住房)位于本市XX花园402室房产证、土地证骗走经过的证言,刘X(即母亲)提供了关于未委托于大卖房,居委会也未给于大出卖房屋证明等情况的证言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支持上诉人在一审中的诉讼请求。 请问,我个人的问题: 1、此案中,老大伪造授权书卖房子,是无权处分还是无权代理? 再补充问下,二审中,此案件有无可能作为事实不清发回?或者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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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二审法院还是维持原判,我上诉请求的第二项法官说:你已经共同偿还了该笔债务,也就是说你当时同意了还这笔债务,现在要离婚了你又要将这笔债务拿出来分,你当初还了这笔债就表示你默认了这笔债,因此法官拒绝分 -
以下是我一审的民事判决书及对判决的疑点所用的上诉状 原告男,被告女, 原告男诉称:我与被告2003年11月登记结婚,婚生一女,由于被告心胸狭窄,婚后双方常为生活锁事发生争吵,原告婚前购买的出租车变卖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五项、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1、 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上诉状 上诉请求 1、 依法撤消原审判决的第二、三项,予以改判。5、 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1)上诉人因无职业,又无住所,生活非常困难,很难支付女儿生活费二百元,待有经济能力后给予生活费并申请变更抚养权。二、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偿还了被上诉人个人债务2.3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被上诉人承担,夫妻共同偿还被上诉人的个人债务2.38万元应当作为夫妻共同所得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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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二审法院还是维持原判,我上诉请求的第二项法官说:你已经共同偿还了该笔债务,也就是说你当时同意了还这笔债务,现在要离婚了你又要将这笔债务拿出来分,你当初还了这笔债就表示你默认了这笔债,因此法官拒绝分 -
以下是我一审的民事判决书及对判决的疑点所用的上诉状 原告男,被告女, 原告男诉称:我与被告2003年11月登记结婚,婚生一女,由于被告心胸狭窄,婚后双方常为生活锁事发生争吵,原告婚前购买的出租车变卖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五项、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1、 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上诉状 上诉请求 1、 依法撤消原审判决的第二、三项,予以改判。5、 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一、1)上诉人因无职业,又无住所,生活非常困难,很难支付女儿生活费二百元,待有经济能力后给予生活费并申请变更抚养权。二、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偿还了被上诉人个人债务2.3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被上诉人承担,夫妻共同偿还被上诉人的个人债务2.38万元应当作为夫妻共同所得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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