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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质权人 湖北-潜江
什么是质权人,是不是债权人,也就是被借钱的人,是不是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26256470.html- 已回复 3 条 -
我们公司作为债权人与一家公司之间产生借贷纠纷并已经申请强执,现该公司无资产可供执行。但近期突然发现该公司是另一煤矿企业的质权人,持有该煤矿企业出质的5000万股权。请问债权人能否以此申请恢复执行?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0403880.html- 已回复 1 条 -
应收款质押问题 -
应收款质押的质权人起诉出质人,出质人也确实没有得到应收款,因债务人的拖欠已经倒闭,没有还款能力。问一下可否让债务人作为第一还款人在本次诉讼中承担连带责任?在什么条件下,让债权人承担责任?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1044682.html- 已回复 1 条 -
在签订的"质押协议"履行期间, 非因质权人事由, 质押财产存在了严重的贬值风险, 质权人就有权依据"物权法"第216条法规,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担保; 出质人不提供的, 质权人可以自行处分质押物, 并双方签订协议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那么, 1) 若质押物被处分后的价值覆盖不了债务,债权人可否继续向债务人追索? 2) 若出质人不提供担保,也不让质权人自行处分质押物并清偿债务,质权人该如何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3412026.html- 已回复 2 条 -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八条怎么理解? 重庆-重庆
请问,第三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这一条和担保法的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相抵触?2、一个债权,既有抵押又有质押,银行是否有权自行选择先行使抵押权还是质权?还是必须先行使抵押权再行使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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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的问题,一道司考选择题引发疑问 江西-景德镇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 我的问题是,如果甲不能履行对丙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乙向被担保的债权人丙是在债权额10万元之内向丙清偿吗?应该不能超过10万元吧,因为担保物权是具有不可分性,我这样理解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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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银行没有履行审查、核实义务吗?( 湖南-湘西
(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抵押权最终能否实现对债权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在签订抵押合同前,债权人,亦即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应对抵押动产进行审查、核实。我国《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第27条还规定,贷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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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借款5000元,约定以甲此前已出租给丙的一部笔记本电脑作为质押,甲、乙双方签订质押合同后,甲将设定质权一事书面通知了承租人丙。不久后,甲的其他债权人丁申请法院执行甲的财产,法院遂将甲出租给丙的电脑予以扣押。乙以其对该电脑享有质权为由提出异议,其根据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担保法解释》第88条规定:“出质人以间接占有的财产出质的,质押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占有人时视为移交。” 乙的异议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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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4日, A 公司作为债权人与乙公司作为出质人签订《质押协议》,约定乙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38000万元整,乙公司以其持有的丙公司(丙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20日,乙公司持有丙公司100%股权100%股权及其派生权益向A公司出质,该质押权利的效力基于出质权利产生的孳息。2019年1月22日,登记机关出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出质人为乙公司,质权人为 A 公司。 2022年5月24日,乙公司向 A 公司出具书面申请,请求 A 公司办理丙公司股权解押。2022年5月25日,乙公司就其持有丙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丁公司,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万元,同日,登记机关出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出质人为丁公司,质权人为 A 公司。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将原持有的丙公司100%股权转让至丁公司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故而诉至法院。 请问:甲公司可采用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案如何处理?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64715063.html- 已回复 3 条 -
下午又将轿车出质给丁,但由于丁家没有停车场,遂与甲签订质押合同,约定由甲代为保管。次日甲又将轿车出租给戊,租期1年,租金日结。为了进一步筹集手术费,又将轿车出售给不知情的巳,但约定甲再借用三天。(2)乙公司、丙公司与丁是否取得了轿车的质权,为什么? (3)若甲无力清偿债务,则债权人的清偿顺序是?为什么?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61979236.html- 已回复 1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