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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急忙去物业办公室报警,一位工作人员回答说他们只负责公共场所、财产的安全,对私人财产不负责,让我去派出所报案。天津市凯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与本业主(乙方)共同签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规定如下: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物业公司应“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第二章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三款和第六款规定物业公司应负责“公共秩序维护”和提供“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公司设置的存车处属于小区内广大业主存车的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因此物业公司就绝对有义务对此处设施提供服务,就有责任维护此处的公共秩序,更有责任保障此处的安全。业主存放在存车处的车辆丢失,小区内公共秩序遭到破坏,同时监控设施、巡更系统不到位,小区工地门口无人看守,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外出货车不予检查,均是物业公司未尽到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义务,由此给本业主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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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楼梯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四川-雅安
1、开发商把窗口及业主室内作为公共部分当公共设施使用,把业主室内作为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空间。如果干坏事的人有可能砸坏窗户上的玻璃,向业主室内投放鞭炮等破坏物品,致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受损。 就上述情况,我们查阅了有关资料,与开发商交涉过,开发商说是照图施工,我们也到城建和消防咨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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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小区的门卫张帖一小告示,说要改造此绿地,(据调查,是东方社区居委会向石碶\\\\\\\街道办事处提议,要后来我们曾经对8幢和9幢大部分进行调查,许多业主未知详情,并表示不喜欢改造的结果(有业主们签名为证),认为改造工程破坏了小区原有的绿化布局再则,政府也有明文规定,对居民区的各种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违背民意进行各种改建或损坏,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形势下,我们要充分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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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小区的门卫张帖一小告示,说要改造此绿地,(据调查,是东方社区居委会向石碶\\\\\\\街道办事处提议,要后来我们曾经对8幢和9幢大部分进行调查,许多业主未知详情,并表示不喜欢改造的结果(有业主们签名为证),认为改造工程破坏了小区原有的绿化布局再则,政府也有明文规定,对居民区的各种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违背民意进行各种改建或损坏,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形势下,我们要充分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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