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亡赔偿金被法院误判给债权人,如何追回 安徽-安庆
洪*生前98年曾因一次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事故受害者家属于2000年在法院申请赔偿,当时未能执行(依据当时生效判决,由洪*及另外两名当事人各三分之一赔偿对方各项费用共计66596元)。本人就想着尽最大努力弄点回来,于是找对方协商,最后经法院执行庭王**庭长协商(事后才知是他们设的一个局)赔给对方103000元,退回101800,由于当时只是想着能弄点回来,就粗心的在协议上签名,而且当时的协议书完全是由王事后过去几个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从当时交通事故的另外一名受害者处看到当时法院的判决书,才得知是由三个事故当事人共同赔偿对方66596元,三人各三分之一,在后来的法律咨询过程中才得知法律明确规定死亡赔偿金不能以债务偿还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24127180.html- 已回复 0 条 -
这样经过法院的两次开庭审理,最后判决我胜诉。在审理期间该公司的设备检测报告是虚假伪造的。而且该公司为了逃避纳税,从不使用单位帐户进行业务往来,而是用法人代表或财务人员的个人帐户进行业务往来。这样对方在无理情况下没有上诉,现在判决书已经生效,可是对方拘不履行,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该公司单位帐户没有钱,其财产在个人名下,使得执行受阻 。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3255.html- 已回复 7 条 -
我诉被告李XX欠债还钱一案,武穴市人民法院已于2000年4月15日下达民事判决书,限被告7日内还清本金及算至还清之日的利息,但在判决生效后5年多的时间里,被告拒不履行义务,这样法院已于2004年3月依法将被告作为借款时抵押房产变卖给我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93200.html- 已回复 1 条 -
高级人民法院是否会改判? 甘肃-张掖
九、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基本情况 签订协议后,改造工程开始,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士指出,属于非法改造,不能用于办幼儿园以下是再审申请: … 二、再审请求: 1.撤销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 2.责令被申请人承担因非法租赁造成损失的60%计45000元,退还申请人,一、二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卷闸门以及恢复原状的费用,连工带料总计75000,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均同意将原告已经拉入现场的物料(水泥、砂子、砖)折价30000元予以抵顶,原告再向被告支付45000元赔偿款,由原告承担车库改造的全部损失”(一审判决书第8页第10至14行),这样的事实一审判决已认定,被申请人也无异议,这一口头协议加收款收据就是一份关于后期补救工作的合同。原告自愿以向被告支付金钱的方式履行恢复原状的义务” (一审判决书第9页最后1行至第10页第1行)的情况下,却裁定“至于被告取得赔偿款后如何使用是其权利”(一审判决书第10页第1行至第2行),这是以法律文书给了被申请人违约的权利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46439938.html- 已回复 1 条 -
我请求您帮忙.我能否执行该房产吗?能否执行第三人欠被告的购房款吗?能执行被告已付清的购房款吗?法院于去年贴出该房产搬迁公告已一年多,现在又驳回第三人的异议,为什么不进行执行该案件呢?请求您给予帮忙. -
我于2003年4月向高明法院起诉明城镇甘蕉**纠纷一案,经高明区法院2003明民初字第222号判决生效后,我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伍**归还30000元及诉讼费1357元及利息2300元.法院受理申请执行经查该房产是云勇伍**转卖给**村伍**的,有合同书,已付清购房钱,但是没办过户手续.后来伍致又转卖给被告,已付清购房钱,但是又没办过户手续.于2002年被告规避法律,为了逃避债务,又转卖给第三者梁**我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法院执行.但是法院于2004年6月驳回第三者的异议,法院2003明法执字第50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房产是伍国华的.依照2004明民-初字第181号高明法院民事判决书中,梁贵芳称签订购房合同已付清购房钱,但在法庭上,第三者所举证购房收据共9张,全是复印件,两张是房租费,两张是他人签收的,5张是被告签收的共收10000元..合同书的购房款是35000元,但事实上购房时未付清购房钱,还欠被告25000元.判决书第4页第6条\收据5张,证明梁贵芳未付足购房款.第三人对证据真实性没有异议.因此,法院应依照执行被告到期的债务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72121.html- 已回复 1 条 -
律师:您好.我请求您们帮忙.我能否执行该房产吗?能否执行第三人欠被告的购房款吗?能否执行被告已付清第一人的购房款吗?法院于去年1月对该房产贴出强制搬迁公告一年多来,加上已驳回第三的异议.又裁定该房产 -
经高明区法院2003明民初字第222号判决生效后,我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伍建明归还30000元及诉讼费1357元及利息2300元.法院受理申请执行,(20030明法执字第508号.我向法院提供被告一处位于明城镇苗村乡十字路杨更线南边的一座约经查该房产是云勇伍国华转卖给甘蕉村伍致的,有合同书,已付清购房钱,但是没办过户手续.后来伍致又转卖给被告,已付清购房钱,但是又没办过户手续.于2002年被告规避法律,为了逃避债务,又转卖给第三者梁貴芳,我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法院执行.但是法院于2004年6月驳回第三者的异议,法院2003明法执字第50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房产是伍国华的.依照2004明民-初字第181号高明法院民事判决书中,梁贵芳称签订购房合同已付清购房钱,但在法庭上,第三者所举证购房收据共9张,全是复印件,两张是房租费,两张是他人签收的,5张是被告签收的共收10000元..合同书的购房款是35000元,但事实上购房时未付清购房钱,还欠被告25000元.判决书第4页第6条\收据5张,证明梁贵芳未付足购房款.第三人对证据真实性没有异议.因此,法院应依照执行被告到期的债务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70425.html- 已回复 1 条 -
我请求您帮忙.我能否执行该房产吗?能否执行第三人欠被告的购房款吗?能执行被告已付清的购房款吗?法院于去年贴出该房产搬迁公告已一年多,现在又驳回第三人的异议,为什么不进行执行该案件呢?请求您给予帮忙. -
我于2003年4月向高明法院起诉明城镇甘蕉**纠纷一案,经高明区法院2003明民初字第222号判决生效后,我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伍**归还30000元及诉讼费1357元及利息2300元.法院受理申请执行经查该房产是云勇伍**转卖给**村伍**的,有合同书,已付清购房钱,但是没办过户手续.后来伍致又转卖给被告,已付清购房钱,但是又没办过户手续.于2002年被告规避法律,为了逃避债务,又转卖给第三者梁**我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法院执行.但是法院于2004年6月驳回第三者的异议,法院2003明法执字第50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房产是伍国华的.依照2004明民-初字第181号高明法院民事判决书中,梁贵芳称签订购房合同已付清购房钱,但在法庭上,第三者所举证购房收据共9张,全是复印件,两张是房租费,两张是他人签收的,5张是被告签收的共收10000元..合同书的购房款是35000元,但事实上购房时未付清购房钱,还欠被告25000元.判决书第4页第6条\收据5张,证明梁贵芳未付足购房款.第三人对证据真实性没有异议.因此,法院应依照执行被告到期的债务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72122.html- 已回复 1 条 -
我请求您帮忙.我能否执行该房产吗?能否执行第三人欠被告的购房款吗?能执行被告已付清的购房款吗?法院于去年贴出该房产搬迁公告已一年多,现在又驳回第三人的异议,为什么不进行执行该案件呢?请求您给予帮忙. -
我于2003年4月向高明法院起诉明城镇甘蕉**纠纷一案,经高明区法院2003明民初字第222号判决生效后,我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伍**归还30000元及诉讼费1357元及利息2300元.法院受理申请执行经查该房产是云勇伍**转卖给**村伍**的,有合同书,已付清购房钱,但是没办过户手续.后来伍致又转卖给被告,已付清购房钱,但是又没办过户手续.于2002年被告规避法律,为了逃避债务,又转卖给第三者梁**我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法院执行.但是法院于2004年6月驳回第三者的异议,法院2003明法执字第50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房产是伍国华的.依照2004明民-初字第181号高明法院民事判决书中,梁贵芳称签订购房合同已付清购房钱,但在法庭上,第三者所举证购房收据共9张,全是复印件,两张是房租费,两张是他人签收的,5张是被告签收的共收10000元..合同书的购房款是35000元,但事实上购房时未付清购房钱,还欠被告25000元.判决书第4页第6条\收据5张,证明梁贵芳未付足购房款.第三人对证据真实性没有异议.因此,法院应依照执行被告到期的债务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72223.html- 已回复 1 条 -
我请求您帮忙.我能否执行该房产吗?能否执行第三人欠被告的购房款吗?能执行被告已付清的购房款吗?法院于去年贴出该房产搬迁公告已一年多,现在又驳回第三人的异议,为什么不进行执行该案件呢?请求您给予帮忙. -
我于2003年4月向高明法院起诉**镇**村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高明区法院2003明民初字第222号判决生效后,我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伍**归还30000元及诉讼费1357元及利息2300元.法院受理申请执行经查该房产是云勇伍国华转卖给甘蕉村伍致的,有合同书,已付清购房钱,但是没办过户手续.后来伍致又转卖给被告,已付清购房钱,但是又没办过户手续.于2002年被告规避法律,为了逃避债务,又转卖给第三者梁**,我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法院执行.但是法院于2004年6月驳回第三者的异议,法院2003明法执字第50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房产是伍**的.依照2004明民-初字第181号高明法院民事判决书中,梁**称签订购房合同已付清购房钱,但在法庭上,第三者所举证购房收据共9张,全是复印件,两张是房租费,两张是他人签收的,5张是被告签收的共收10000元..合同书的购房款是35000元,但事实上购房时未付清购房钱,还欠被告25000元.判决书第4页第6条\收据5张,证明梁贵芳未付足购房款.第三人对证据真实性没有异议.因此,法院应依照执行被告到期的债务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75479.html- 已回复 1 条 -
律师:您好.我的案件该怎么办?能否执行该房产吗?能否执行被告已付清第一人的购房款吗?能否执行第三人欠被告的购房款吗?法院已贴出强制搬迁该房产的公告已一年啊,加上已驳回第三人的异议,又为什么不进行执行 -
经高明区法院2003明民初字第222号判决生效后,我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伍建明归还30000元及诉讼费1357元及利息2300元.法院受理申请执行,(20030明法执字第508号.我向法院提供被告一处位于明城镇苗村乡十字路杨更线南边的一座约经查该房产是云勇伍国华转卖给甘蕉村伍致的,有合同书,已付清购房钱,但是没办过户手续.后来伍致又转卖给被告,已付清购房钱,但是又没办过户手续.于2002年被告规避法律,为了逃避债务,又转卖给第三者梁貴芳,我依照法律的规定,申请法院执行.但是法院于2004年6月驳回第三者的异议,法院2003明法执字第50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房产是伍国华的.依照2004明民-初字第181号高明法院民事判决书中,梁贵芳称签订购房合同已付清购房钱,但在法庭上,第三者所举证购房收据共9张,全是复印件,两张是房租费,两张是他人签收的,5张是被告签收的共收10000元..合同书的购房款是35000元,但事实上购房时未付清购房钱,还欠被告25000元.判决书第4页第6条\收据5张,证明梁贵芳未付足购房款.第三人对证据真实性没有异议.因此,法院应依照执行被告到期的债务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70429.html- 已回复 1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