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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令被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利率(年利率5.508%)给付资金占用费,从交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到被告偿清所有款项为止。事由: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可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支持原告的请求事项。请人民法院予以主张。原告认为,原告与其他购房户并百采取“团购”购房,有关合同条款完全可以不一致;其他的人不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并不能得出结论,原告作为一个消费者之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错误的结论。被告称即使输了这个官司,也应当将原告所缴的代收费中的契税扣除,原告认为是不对的,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因房地产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房地产交易合同解除的,经营者应退还购房者已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具有明显的不诚信和欺诈行为这是一个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该合同没有按公平的原则来制定,更谈不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消法》第8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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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令被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利率(年利率5.508%)给付资金占用费,从交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到被告偿清所有款项为止。事由: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可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支持原告的请求事项。请人民法院予以主张。原告认为,原告与其他购房户并百采取“团购”购房,有关合同条款完全可以不一致;其他的人不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并不能得出结论,原告作为一个消费者之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错误的结论。被告称即使输了这个官司,也应当将原告所缴的代收费中的契税扣除,原告认为是不对的,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因房地产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房地产交易合同解除的,经营者应退还购房者已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具有明显的不诚信和欺诈行为这是一个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该合同没有按公平的原则来制定,更谈不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消法》第8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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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令被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利率(年利率5.508%)给付资金占用费,从交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到被告偿清所有款项为止。事由: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可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支持原告的请求事项。请人民法院予以主张。原告认为,原告与其他购房户并百采取“团购”购房,有关合同条款完全可以不一致;其他的人不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并不能得出结论,原告作为一个消费者之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错误的结论。被告称即使输了这个官司,也应当将原告所缴的代收费中的契税扣除,原告认为是不对的,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因房地产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房地产交易合同解除的,经营者应退还购房者已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具有明显的不诚信和欺诈行为这是一个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该合同没有按公平的原则来制定,更谈不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消法》第8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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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令被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利率(年利率5.508%)给付资金占用费,从交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到被告偿清所有款项为止。事由: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可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支持原告的请求事项。请人民法院予以主张。原告认为,原告与其他购房户并百采取“团购”购房,有关合同条款完全可以不一致;其他的人不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并不能得出结论,原告作为一个消费者之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错误的结论。被告称即使输了这个官司,也应当将原告所缴的代收费中的契税扣除,原告认为是不对的,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因房地产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房地产交易合同解除的,经营者应退还购房者已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具有明显的不诚信和欺诈行为这是一个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该合同没有按公平的原则来制定,更谈不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消法》第8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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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令被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利率(年利率5.508%)给付资金占用费,从交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到被告偿清所有款项为止。事由: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可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支持原告的请求事项。请人民法院予以主张。原告认为,原告与其他购房户并百采取“团购”购房,有关合同条款完全可以不一致;其他的人不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并不能得出结论,原告作为一个消费者之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错误的结论。被告称即使输了这个官司,也应当将原告所缴的代收费中的契税扣除,原告认为是不对的,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因房地产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房地产交易合同解除的,经营者应退还购房者已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具有明显的不诚信和欺诈行为这是一个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该合同没有按公平的原则来制定,更谈不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消法》第8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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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令被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利率(年利率5.508%)给付资金占用费,从交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到被告偿清所有款项为止。事由: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可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支持原告的请求事项。请人民法院予以主张。原告认为,原告与其他购房户并百采取“团购”购房,有关合同条款完全可以不一致;其他的人不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并不能得出结论,原告作为一个消费者之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错误的结论。被告称即使输了这个官司,也应当将原告所缴的代收费中的契税扣除,原告认为是不对的,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因房地产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房地产交易合同解除的,经营者应退还购房者已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具有明显的不诚信和欺诈行为这是一个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该合同没有按公平的原则来制定,更谈不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消法》第8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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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令被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利率(年利率5.508%)给付资金占用费,从交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到被告偿清所有款项为止。事由: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可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支持原告的请求事项。请人民法院予以主张。原告认为,原告与其他购房户并百采取“团购”购房,有关合同条款完全可以不一致;其他的人不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并不能得出结论,原告作为一个消费者之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错误的结论。被告称即使输了这个官司,也应当将原告所缴的代收费中的契税扣除,原告认为是不对的,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因房地产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房地产交易合同解除的,经营者应退还购房者已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具有明显的不诚信和欺诈行为这是一个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该合同没有按公平的原则来制定,更谈不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消法》第8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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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协议是否法律效力 浙江-杭州
本人确认以下客观事实: (1)本人在交易平台上开设的交易账户所实施的一切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客户协议书及交易相关文件、交易账户的出金、入金及个股期权交易行为等,均为本人实际操作及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8、 若本人在收到上述资助款之日起两年届满前,若本人有任何违反本声明书所述声明或承诺的行为,贵司有权要求本人立即归还已收取的全部资助款,且要求本人按36%/年计算支付利息;若本人没有任何违反本声明书所述声明或承诺的行为13、 若贵公司不按协议规定在指定时间内未向本人支付上述全款,本人与贵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全部失效,本人也有权采取相关行动,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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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令被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的商品房按揭贷款利率(年利率5.508%)给付资金占用费,从交款之日起分别计算到被告偿清所有款项为止。 原告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可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请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支持原告的请求事项。 请人民法院予以主张。 原告认为,原告与其他购房户并百采取“团购”购房,有关合同条款完全可以不一致;其他的人不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并不能得出结论,原告作为一个消费者之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错误的结论。被告称即使输了这个官司,也应当将原告所缴的代收费中的契税扣除,原告认为是不对的,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因房地产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房地产交易合同解除的,经营者应退还购房者已付的购房款及其利息具有明显的不诚信和欺诈行为 这是一个显失公平的格式合同,该合同没有按公平的原则来制定,更谈不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违反了《消法》第8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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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一方需要借款,需征得另外一方同意,并且按照每5%支付利息,最多不能超过3个月。如告知后3日内对方无答复和补救措施,从次月起违约方在本协议中应承担的全部费用从次月起增加1个百分点/次,非违约方减少1个百分点/次(如公共费用等,以此类推,直至承担当月100%的正常合理开支),第三月重新计算八.双方日后如因各种因素无法共同生活而协议离婚(法定生效),记名动产及不动产由记名一方合法拥有,无记名一方无处分权及法律追偿权,子女成人前抚养费参照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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