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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办? 浙江-宁波
省医学会的鉴定结果为“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而我们的孩子的右臂从出生时的“有臂丛神经严重损伤”到现在的手腕不能上翻、肘部功能有严重障碍,不能弯曲上举,外展。我们查得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三级丙等的描述 24.腕、肘、肩、踝、膝、髋关节之一丧失功能50%以上 26.单肢两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功能部分丧失能行关节置换即可定位三级病等医疗事故。很显然,我们家孩子的医疗事故等级定的明显偏低。我们也得知省医学会的鉴定结果基本就是最终结果,我们现在很是惘然。省医学会的鉴定结果下来已有一个多月了,我们急盼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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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本人完全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首次错误鉴定为3级戊等构成刑事,四级医疗事故是拔除健康恒牙,3级戊等下面15小条没有一条提到牙齿问题,而四级医疗事故是拔除健康恒牙,才承担民事责任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37536594.html- 已回复 0 条 -
患者本人完全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首次错误鉴定为3级戊等构成刑事,四级医疗事故是拔除健康恒牙,3级戊等下面15小条没有一条提到牙齿问题,而四级医疗事故是拔除健康恒牙,才承担民事责任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37536674.html- 已回复 0 条 -
患者本人完全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首次错误鉴定为3级戊等构成刑事,四级医疗事故是拔除健康恒牙,3级戊等下面15小条没有一条提到牙齿问题,而四级医疗事故是拔除健康恒牙,才承担民事责任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37539014.html- 已回复 1 条 -
患者本人完全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参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首次错误鉴定为3级戊等构成刑事,四级医疗事故是拔除健康恒牙,3级戊等下面15小条没有一条提到牙齿问题,而四级医疗事故是拔除健康恒牙,才承担民事责任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37551683.html- 已回复 1 条 -
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双重伤害,但由于医方诊断病历伤位记载与患者实际伤位不符,导致不解进行右侧臂丛神经损伤的伤残和三期限司法鉴定,对此因医方抵赖,患者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为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医方同意据此按十级伤残的10%赔偿,剩下的90%,保险公司因医方记载伤位全部不相符并漏记载牙齿叩掉,再说不认可医疗事故等级,为此造成患者无法得到应有的理赔,这样局面患者投诉岱山卫生局,卫生局说他们一口咬定如此赔法,不是过去卫生局可以处理,现在他们是空架上级无权处理,这此患者因病历记载大错无法进行司法鉴定,没有起诉标的,既是交通事故又是医疗事故,再加病历记载错误,已是九个多月没得到一分费用而且为此奔波半年多无着落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49084984.html- 已回复 0 条 -
医疗事故赔偿 四川-乐山
进行司法鉴定后为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方负次要责任。我想咨询一下,医方未告知是否已触犯法律,有无责任。以此鉴定结果又能获得多少赔偿?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27620400.html- 已回复 3 条 -
一、医疗纠纷诉讼之前怎么处理? 诉讼之前,患方千万不要主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实就是“老子给儿子鉴定”,医学会和卫生局、医院是一个系统的,没有什么独立性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往往以临床判断做依据,不以事实做依据,而临床判断可以任意解释;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虽然都不能排除人为作假的因素,但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同,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首先以事实为依据如果先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般情况都对患者不利,所以再上法院就很难胜诉;患者发现或怀疑医院出现医疗事故后一般都会想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绝大多数的鉴定都是患方先出鉴定费,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患方能胜诉的只有做不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要上法院,因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出结果,无权裁决,所以许多纠纷原本对患者有利,但拿到一个不尊重事实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反而对自己不利。首先是不构成医疗事故,并且给你大谈不存在因果关系。其次是构成医疗事故,但是责任程度低,级别低,还要对应伤残等级,往往是严重伤残才定个三级丙等、三级戊等或四级医疗事故。这样只能对应九级、十级或不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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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十级伤残,所以十级伤残太轻了,我想从新鉴定 浙江-杭州
医学会鉴定结果是院方主要责任,但是是三级戊等,就是十级伤残, 我开回盲部被截掉15公分,所以十级伤残太轻了,我想从新鉴定,但是如果按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好像只有十级,有没有可能达到九级?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44365327.html- 已回复 2 条 -
在2005年2006年到07被县市省,鉴定无责任在2008年安排在医院做输卵管分离手术后病情反复发作曾在到市省做医疗事故鉴定定论手术有关但分离后就再粘莲,2014年市鉴定15年鉴定属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定为三级三戊等现没得解决问题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48652251.html- 已回复 1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