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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原告认为双方的买卖房屋合同受法律保护,被告应当按约履行义务,现被告反悔,不同意出售房屋,则对于原告交付的定金二千元应予以双倍反还.故此,原告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查明事实,判如所请原告夫妇于3月1日到我家商谈购房事宜,我明确告诉原告夫妇要等公示到期后房交所同意办理手续才行,原告说:“这个我懂,我们先谈了定下来,房交所同意办你就卖给我,不要卖给别人”,我说这样也行。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那么,即使是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的合乎《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项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的书面转让合同,它也只是走完了第一步。而私房转让申请在公示期间就被房交所否决。所以,这是由于国家政策的规定而没有得到房交所的批准,致使合同履行不能,那么双方都无过错,双方的合同无效。3. 原告的的诉讼请求双倍返还定金的前提应该是解除合同,据此理解为原告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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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原告认为双方的买卖房屋合同受法律保护,被告应当按约履行义务,现被告反悔,不同意出售房屋,则对于原告交付的定金二千元应予以双倍反还.故此,原告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查明事实,判如所请原告夫妇于3月1日到我家商谈购房事宜,我明确告诉原告夫妇要等公示到期后房交所同意办理手续才行,原告说:“这个我懂,我们先谈了定下来,房交所同意办你就卖给我,不要卖给别人”,我说这样也行。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那么,即使是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的合乎《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项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的书面转让合同,它也只是走完了第一步。而私房转让申请在公示期间就被房交所否决。所以,这是由于国家政策的规定而没有得到房交所的批准,致使合同履行不能,那么双方都无过错,双方的合同无效。3. 原告的的诉讼请求双倍返还定金的前提应该是解除合同,据此理解为原告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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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原告认为双方的买卖房屋合同受法律保护,被告应当按约履行义务,现被告反悔,不同意出售房屋,则对于原告交付的定金二千元应予以双倍反还.故此,原告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查明事实,判如所请原告夫妇于3月1日到我家商谈购房事宜,我明确告诉原告夫妇要等公示到期后房交所同意办理手续才行,原告说:“这个我懂,我们先谈了定下来,房交所同意办你就卖给我,不要卖给别人”,我说这样也行。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那么,即使是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的合乎《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项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的书面转让合同,它也只是走完了第一步。而私房转让申请在公示期间就被房交所否决。所以,这是由于国家政策的规定而没有得到房交所的批准,致使合同履行不能,那么双方都无过错,双方的合同无效。3. 原告的的诉讼请求双倍返还定金的前提应该是解除合同,据此理解为原告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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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原告认为双方的买卖房屋合同受法律保护,被告应当按约履行义务,现被告反悔,不同意出售房屋,则对于原告交付的定金二千元应予以双倍反还.故此,原告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查明事实,判如所请原告夫妇于3月1日到我家商谈购房事宜,我明确告诉原告夫妇要等公示到期后房交所同意办理手续才行,原告说:“这个我懂,我们先谈了定下来,房交所同意办你就卖给我,不要卖给别人”,我说这样也行。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那么,即使是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的合乎《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项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的书面转让合同,它也只是走完了第一步。而私房转让申请在公示期间就被房交所否决。所以,这是由于国家政策的规定而没有得到房交所的批准,致使合同履行不能,那么双方都无过错,双方的合同无效。3. 原告的的诉讼请求双倍返还定金的前提应该是解除合同,据此理解为原告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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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原告认为双方的买卖房屋合同受法律保护,被告应当按约履行义务,现被告反悔,不同意出售房屋,则对于原告交付的定金二千元应予以双倍反还.故此,原告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查明事实,判如所请原告夫妇于3月1日到我家商谈购房事宜,我明确告诉原告夫妇要等公示到期后房交所同意办理手续才行,原告说:“这个我懂,我们先谈了定下来,房交所同意办你就卖给我,不要卖给别人”,我说这样也行。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那么,即使是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的合乎《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一)项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的书面转让合同,它也只是走完了第一步。而私房转让申请在公示期间就被房交所否决。所以,这是由于国家政策的规定而没有得到房交所的批准,致使合同履行不能,那么双方都无过错,双方的合同无效。3. 原告的的诉讼请求双倍返还定金的前提应该是解除合同,据此理解为原告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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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的玉米能否判给乙方 内蒙古-呼伦贝尔
此合同于2014年12月4日起有效。另有4人见证签的字。甲方在协议签订后第三天12月7日运走干粮200吨,但在继续雇车拉粮时却被法院于12月12日扣押了,导致甲方无法继续拉粮。据此法院判定如下:甲方为乙方收购湿玉米并每吨收取20元好处费,甲方将湿玉米交付给乙方时所有权已归乙方,后因乙方未能给付甲方湿玉米款,双方协议乙方用干玉米顶湿粮款,协议内容已明确每拉一车粮甲方需给乙方打条依照民法通则72条2款,合同法133条规定,干玉米所有权归乙方。 1、 另甲方困扰的是本属于自己的物品竟要替乙方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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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友好协商,甲、乙、丙三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共同投资经营美容美甲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投资地点位于_____上海市徐汇区XX路XX号商铺在该房屋物业租赁、转让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拥有该房屋产权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甲方应保障该承受或承租物业的正常持续经营使用,乙方给予配合协助。第五条 经双方一致同意,指定甲方为共同投资事务总执行人,管理执行企业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买卖合同、聘用合同等。第六条 甲方对外签订合同、费用的支出,应例行诚实守信、勤俭节约,以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原则和宗旨。任一方出资延期超过2个月致使无法经营,或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出资的,违约方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按预计投资额_12_ 万元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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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如下合同。十五,本合同在覆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阳朔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存一份,效力同等。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并交付伍万元设备押金后生效。 (合同签订后,乙方原所交的伍万元签约保证金即转为设备押金)。,合同如下:-合股协议书甲方:王女士乙方: 唐xx甲乙双方共同投资承包经营西街壹佰客栈,为明确双方权利和议务,现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投资人民币15 万元,乙方投资 人民币 2 万元, 共同承包经营西街壹佰客栈还不到一个月她就退股了,协议书如下:-协 议 书甲方: 王女士乙方: 唐xx甲乙双方于二00五年四月二日共同承包经营西街壹佰客栈并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书,经双方好协商,双方终止二00五年所签订的 <协议书>,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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