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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感觉是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注意而落入中介的陷阱,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应该承担部分法律责任,但反过来又觉得这些中介太可恶,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中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在看房之前(注意:不是在看房后买、卖、中介三方就服务内容、价格、三方对等的权利和义务等共同协商一致后自愿签订政府行政部门规定的正式的《杭州市房屋买卖合同》和《委托代理合同》,如果是这种情况理想的情况是上述抗辩成立,相关条款无效或由法院进行限缩解释,最坏的结果是要支付关于违约金,但即使是支付违约金,按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实际居间活动是另一家公司完成的,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之规定,中介方居间合同的报酬请求权须在交易合同成立后方享有,因此,此时中介方只有权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请求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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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感觉是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注意而落入中介的陷阱,造成非常被动的局面,应该承担部分法律责任,但反过来又觉得这些中介太可恶,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中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在看房之前(注意:不是在看房后买、卖、中介三方就服务内容、价格、三方对等的权利和义务等共同协商一致后自愿签订政府行政部门规定的正式的《杭州市房屋买卖合同》和《委托代理合同》,如果是这种情况理想的情况是上述抗辩成立,相关条款无效或由法院进行限缩解释,最坏的结果是要支付关于违约金,但即使是支付违约金,按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实际居间活动是另一家公司完成的,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之规定,中介方居间合同的报酬请求权须在交易合同成立后方享有,因此,此时中介方只有权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请求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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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陈女士在她当初签购房合周时,她也向买房的同志们进行了许多咨询,特别注意约定了3%的误差范围,本以为在面积问题上不会再有什么问题,可到入住时,开发商向她提供的面积测量却显示,她家的建筑面积共多了2平方米律师提醒: 1、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并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前,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士; 2、要想请出不满意的物业公司,必须要有热心业主积极投入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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