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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赢了拿不到钱怎么办 北京-北京
我家有套商品房,2003年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2004年交房后因施工方原因,到现在为止未办理房产证。该商品房的开发商因欠建筑商的工程款,在2005年建筑商将我家的房屋撬锁后买给了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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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平台外工地施工,下水道常年堵塞,污水外溢,平台外也是臭气熏天,同样影响到我们的身心健康。证据就是开业9年来收货部已经先后出现了2个同事患上肺部疾病。之前我曾多次要求工程部对垃圾房进行改造,工程部也多次联系施工方报价,可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2. 最近的消防检查中,被消防局认定部分消防设施不合格,被要求限期整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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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外面管井跑水,导致我屋里阴水,全屋墙面发霉,我新装修的房子我刚住进去一个月,就开始被淹,3个月内连续被淹了5次,第一次发霉后我们找物业过来看,物业联系的施工方,还有物业,和我的装修公司,一起过来看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水蒸气,之后,第一次事情发生之后的一个月之后因为我们小区天天水管爆,之后我们家又被淹了第二次,开始从墙面,开始慎水,我又找的物业,物业这次来之后,我家有连续被淹了4次,一共被淹了5次,之后工程的人过来说是我家养花养的,一直找不到原因,之后我就跟他能说每次管井一跑水我家就淹,肯定是管井跑水,导致屋里被淹,之后工程的才承认是管井跑水的问题,因为不止我一家这样,家家都从挨着管井那厨房那进水,只不过,有的发现及时没有那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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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签合同的债权人已查封原来网签在他们名下的资产起诉并走到拍卖程序,但拍卖的房子有几个暇痴,1:因欠工程款,施工方不提交资料无法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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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14日,在我一直不停的交涉下,物业公司和施工方一起去看了我的房屋。此时,我发现裂缝猛增到近30条。遍及屋顶、墙体、天花板和阳台。最后我找到主管张湾区的工程质检部门,我打了电话,请他们来。 张湾区的工程质检部门几天后就派人来看了,说是质量通病,说联系施工单位在2007年3月9日以后给维修。他们说,他们只是监督施工过程不能出这样的鉴定结果。我认为这样不妥当,但是以后我再打电话他们就不再来了。 于是2007年3月12日,我到市工程建设局反映了我的问题。该质检部门的处长当时就给主管张湾区的工程质检局长打了电话,请他们尽快到现场处理,问题不解决不给开发商发竣工备案证。我出了市工程建设局不到10分钟,就接到陈自涛的电话威胁。2007年的3月16日,主管张湾区的工程质检局又派人来看我的房子,同去的还有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和开发商代表。但是这一次,我发现裂缝有增多了几条。阳台与室内连接处也有了裂缝,还有屋顶夹角处的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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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发生后,我再次找物业,让他们找施工方,来找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他们说是厨房或者卫生间门口跑出来的水,让我们自己砌个台子,我们就拿大理石砌了个台子,砌完后,我们联系楼下,说在试下水,他们同意后,我们把厨房和卫生间的地漏拿毛巾塞了兰州电视台零距离节目”打电话咨询,应该找那个部门,来咨询这个事应该怎么处理好,他们当时问我们愿意不愿意接受采访,我们同意后,他们来采访了,采访后,记者问物业中心主任,你们打算怎么处理,物业主任说他联系开发公司和施工方来处理这个问题现在有以下几点疑问: 一、我看楼下漏水的地方,楼板有细细的裂缝,不知道这个在工程建筑上面,算不算质量问题,因为水就是从那个缝子流下去的。如果是这样的情况,算不算工程质量问题,我应该不应该承担责任。 三、第一次漏水后,我和物业,楼下业主三方签定的关于以后漏水和我们家没有任何关系的书面的东西,在法律上面,能不能站住脚。六、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他们给我重新做防水,由此引起的一切工程费用和我们家的损失,他们是不是应该承担,是不是应该退还我赔给第三方的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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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发生后,我再次找物业,让他们找施工方,来找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他们说是厨房或者卫生间门口跑出来的水,让我们自己砌个台子,我们就拿大理石砌了个台子,砌完后,我们联系楼下,说在试下水,他们同意后,我们把厨房和卫生间的地漏拿毛巾塞了兰州电视台零距离节目”打电话咨询,应该找那个部门,来咨询这个事应该怎么处理好,他们当时问我们愿意不愿意接受采访,我们同意后,他们来采访了,采访后,记者问物业中心主任,你们打算怎么处理,物业主任说他联系开发公司和施工方来处理这个问题现在有以下几点疑问: 一、我看楼下漏水的地方,楼板有细细的裂缝,不知道这个在工程建筑上面,算不算质量问题,因为水就是从那个缝子流下去的。如果是这样的情况,算不算工程质量问题,我应该不应该承担责任。 三、第一次漏水后,我和物业,楼下业主三方签定的关于以后漏水和我们家没有任何关系的书面的东西,在法律上面,能不能站住脚。六、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他们给我重新做防水,由此引起的一切工程费用和我们家的损失,他们是不是应该承担,是不是应该退还我赔给第三方的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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