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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就业安置协议后,后悔了,还没有培训,贷款已经发放,可以解除合同吗?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实训质量进行再加强训练,以确保乙方的技术水平大致用人单位标准,乙方也可以通过办理书面手续,要求延期就业 6、乙方可享有三年的就业保障、就业指导服务、职业规划、咨询服务。10、乙方同意应聘后,初试通过者必须参加复试,复试通过者必须按时到企业报到上岗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放弃享有甲方就业服务权利,本协议终止: 11.1、确认就业单位而不报从就业安排或故意延误报到时间而导致实习第五条:不可抗力因素 因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协议的履行,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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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问题是 1.公司这份调令是否侵犯我的合法劳动权利 2.这份调令是否可以证明我与公司雇佣关系、岗位约定 3.我是否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三章三十二条第三节所提到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为由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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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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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在《劳动合同法》要执行的情况下,继续钻法律空白,强制要求其属于省内编制(不属于总行编制)的代办员及短期合同制员工,于12月8日前自愿与中国银行解除劳动合同,与当地劳务公司签定劳务派遣合同,直接从中国银行脱离劳动法、合同法都有明确条款: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该续延劳动合同。目前中国银行正在进行人事改革,全然不顾我们已在岗位工作十多年,将我们踢给社会,其手段之狠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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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 经济性质: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如果确实不能达成共识,甲乙双方均可提出解除本劳动合同。 3.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1.甲方原则上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甲方不同生产时期或生产阶段的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具体安排工作时间。8-6.乙方解除合同离开甲方后,乙方承诺,三年内不到甲方类似行业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否则视为故意违反保密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民事责任和/或刑事责任。 9.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9-1.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期内,可以通过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依法变更本劳动合同部分条款。 9-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提前解除。9-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劳动合同: 1) 以暴力相威胁,或者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乙方工作的; 2) 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未提供相应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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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行为于我们对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存有重大误解 天津-天津
由于政府征地,公司需拆迁,公司出台了职工搬迁安置方案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第九条约定:经双方确认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乙方承诺不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款项。只要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协议书中违法的条款,劳动者提出异议用人单位不改正的还可以申请司法部门进行撤销或变更。于是当日我们才签订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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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申诉 陕西-汉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我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中华人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八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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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竞业协议 浙江-台州
条文如下: 第六条、禁止招募 在合同期限内及终止日(“终止日”是指本合同因期满未续约而终止之日,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终止或解除之日)后的两年内,员工不得建议,或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试图说服或促使公司或其关联方的雇员接受其他个人或单位的雇佣(b) 不得在任何从事竞争性业务的单位任职(公司的关联方除外); (c) 不得为从事竞争性业务,直接或间接地招揽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已知的现有客户或潜在客户。(b) 不得在任何从事竞争性业务的单位任职(公司的关联方除外); (c) 不得为从事竞争性业务,直接或间接地招揽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已知的现有客户或潜在客户。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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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广西-南宁
③参加培训结束后未回单位工作、中途终止培训或培训结束后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甲方有权接触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规培期间享受的档案工资、福利待遇及甲方补足待遇外,并向甲方支付在服务期内,乙方因任何理由违反服务期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规范培训期间享受的档案工资、福利待遇及甲方补足待遇,并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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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您好,刚看到您在公共咨询区给我的回帖,当时我发的帖子叫 《大学生打工权益无保障,用人单位任意克扣工资》,内容如下:老师您好: 我是一名**学生。大学生打工现在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了。这个星期天我去上课的时候,他们的工作人员说我不用再上课了,我的课由别的助教来带了,之前和学校签的合同也解除了,以后都不用去上了,而且11月前三个星期我上课的工资也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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