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来申请人才知道,原告的亲戚在**法院立案庭工作。现在的指纹和笔迹鉴定是非常的先进,我们可以通过这一程序还立案时间一个原本,还错案一个真相。这样的立案程序不得不让申请人想到在判决过程中法官的行为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 2、判决书的本身 判决书中“本院认为,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关于被告以该货款是用于**宾馆工程建设,应向该宾馆主张权利的抗辩理由,因该欠条上无**宾馆的印鉴,欠款人是二被告,而非**宾馆,所以本院对该抗辩理由依法不予采纳。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863407.html- 已回复 1 条 -
公安机关说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现在得怎么办,如果按民事诉讼,拿欠条让他还钱,他说没钱拒不还钱我也没什么办法。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698571.html- 已回复 1 条 -
这种经营方式算不算合同诈骗 山西-大同
让众多的受害人和几个公司无法围护自己的权益,其中在2015年有两个公司还有个人到法院起诉,公司推脱没钱法院也爱莫能助,2017年初开始债主们纷纷去公安局举报她合同诈骗,请求公安介入调查她的资金流向,可公安说这构不成合同诈骗,构不成经济犯罪,不予以立案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39200590.html- 已回复 1 条 -
本院认为,原告驾车与案外人在被告负责管理的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肇事,是原告主观原因造成的,与被告允许案外人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无必然因果关系,故原告向被告主张权利,请求赔偿损失,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不予支持在上诉状中,我方指出一审法院在程序上存在违法:1、一审法院立案是在2004年9月,可判决书下达一直拖到2005年9月29日,从立案到判决长达一年多。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697128.html- 已回复 1 条 -
双方所签宁的协议未取得银行的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1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份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的规定,本院认为,双方所签定的协议无效,对原告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本院于2005年3月10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1条:“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份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主的同意,并不得牟利”的规定,原审法院认为,双方所签定的协议无效,对原告的诉请原审法院不予支持关于被上诉人主张协议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系受胁迫签定的问题,被上诉人未向一审及本院提交证据,由于被上诉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是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其主张本院不予支持。至于被上诉人称其已支付上诉人20000元的问题,因被上诉人未举证,本院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本院依法应予纠正。上诉人之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617918.html- 已回复 1 条 -
我觉得公证书严重违反公证程序,就到市司法局立案申诉市公证处。要求司法局依法办案撤销此份公证。司法局已立案受理,但是司法局称此份公证合法不予撤销。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33207.html- 已回复 3 条 -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述证据部分客观真实,对客观真实部分的证据效力予以确认,不客观真实部分的证据效力不予确认。另查明:**法院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以存折款10500元由原稿取走涉嫌侵占为由向**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经案前初查因证据不足,无法认定,未能立案。元在一九九九年十若月九日处于不固定状态,原告应对10500元又付孟,再行举证,否则,其诉称此10500元又交付孟的理由不能成立,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除部分(即4500元应当返还)予以支持外,其他的诉讼请求理由不足,不予支持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56706.html- 已回复 1 条 -
6、对方向高院提出再审请求,是否符合再审立案条件??7、对方上诉和再审请求的根本原因是,判决赔付金中的精神抚慰金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肇事方(承租人)又不愿自行承担剩余部分的赔偿额,不然也就无所谓连带责任问题和强调保险公司参与诉讼。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87202.html- 已回复 3 条 -
原告徐X诉被告余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3月1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4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提交的证据二维修单没有签字、盖章,真实性存有异议,且没有其他证据予以采信,本院不予支持。证据三、证据四的真实性没有异议,本院予以采信。对被告的证据一、证据二真实性没有异议,本院予以采信。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30231713.html- 已回复 0 条 -
我们就在2005年9月5号到水果湖派出所报案,经过水果湖派出所调查后上报冯**区分局,但是说由于证据不足11月3号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我们就在2005年9月5号到水果湖派出所报案,经过水果湖派出所调查后上报冯**区分局,但是说由于证据不足11月3号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871880.html- 已回复 1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