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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物业的函: 上海-上海
期间与地产和物业多次沟通均未完全修复,迫于本人急需入住,无奈之下本人于2012年7月收房,并与地产和你公司达成我家一边装修,一边发现问题你公司一边派人维修的承诺,同时为了避免中庭地下室多次维修均未修复的局面月到2013年10月,在未经本人许可的前提下你公司派人为186号业主做露台时从我家经过还使用我家的水电;2013年10月你公司派人到我家维修地下室时未履行保管责任,导致家里存放的板材、钢筋和工程用的工具被盗如果届时仍然未修复,我被逼无奈之下只有自己另找公司修缮,修缮地下室的报价为肆万伍仟元(4.5万)整,此项费用我将会从物业费中逐步抵扣,特此告知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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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事情发生的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去物业中心调了监控,接待我的是一个中年女人,我要求要看出入口的视频,如果进入时车已损坏我自己认责,那人开始没怎么说话,当视频放到车子开进去是好的出来就有个洞时,她说视频看不清楚我让她给我把负责人找来,那女人给我的答复是:1.他们俊豪物业车位只提供车位,其他管理概不负责,比如车子刮花被砸被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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