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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在停车场被盗 重庆-重庆
照了相,但是我想早物管私了,但是他要警察局出示车辆是在他的停车场被盗证明。警察局一时半会也不能给我答复,就给我我一个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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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房子都卖给了住户.随后,单位成立了一个物业管理公司.并由原单位选出了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何时成立的,大部分住户不知道.1 物业管理部门自行聘请了四个老人作为门卫,行使保安的职责.但小区业主的自行业被盗,业主找物管部门,他们却与业主发生口角,认为自己没有责任.2 小区未建车库,小区住户将车停入小区也必须交钱.每次超过30分钟须交2元钱,过夜须交4元钱.3 未将车停放在小区内的住户,每月开车进出小区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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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另外一个公司的员工都是高新开发区园区入住企业的职工,6月7日这天,我们三人像往常一样来公司上班,进入园区时按规定领取了出入证,并将电单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单车锁以及电池锁均已锁好,而在下午下班时发现电动车电池被盗贼撬走最后物管的决定是说他们只负责一半的赔偿,我们也有责任,所以另一半要我们自己承担,他们的理由是电单车存放他们没有收取费用,另外出入证上也写明了“此证不能作为车辆丢失的依据”。我们肯定不同意,我们的依据是,我们是公司的员工,公司跟物管是有协议的,虽然协议上没明确写明车辆保管的问题,但是他们既然发给我们停车出入证,就要对安全负责,而他们出入证上所写的,并没有说“车辆丢失,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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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另外一个公司的员工都是高新开发区园区入住企业的职工,6月7日这天,我们三人像往常一样来公司上班,进入园区时按规定领取了出入证,并将电单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单车锁以及电池锁均已锁好,而在下午下班时发现电动车电池被盗贼撬走最后物管的决定是说他们只负责一半的赔偿,我们也有责任,所以另一半要我们自己承担,他们的理由是电单车存放他们没有收取费用,另外出入证上也写明了“此证不能作为车辆丢失的依据”,而我们的依据是,我们是公司的员工,跟物管是有协议的,虽然协议上没明确写明车辆保管的问题,但是他们既然发给我们停车出入证,就要对安全负责,而他们出入证上所写的,并没有说“车辆丢失,概不负责”之类的,只是说明了依据的问题,现在我们的没有电池的电单车还在园区里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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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小区内良好的交通秩序,维护业主正常的生活秩序,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物业服务公司和车主共同协商形成以下协议: 一、车辆凭自动识别出入小区,一切行驶、停放的车辆必须遵守小区内车辆慢行,做到自觉服从物管人员的指挥三、停放小区的车辆,车内不得存放除随车工具以外的一切物品,若因擅自存放贵重物品车辆被砸、东西被盗;停车不当被擦、被刮、被撞和违规行驶造成的事故,除由事故当事人负责以外,业主委员会和物管不负任何责任。四、小区物管人员对进出、停放的一切车辆要严格管理,做到尽职尽责,加强巡逻。经允许停放小区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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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1号,下午一点半我从家出门,晚上我公公七点回家,九点我和老公下班回家,发现家中被盗,报了案,小偷是从大门撬门而入,从窗子出去(大门进出都要用钥匙),我的首饰总共一万五左右,有发票依据,派出所照了所有照片,本栋楼只有一个进口,当天的保安还换了另外一个人值班,晚上调摄像头没有调出来,今天去,发现只有12月28号以前的摄像头,磁盘满了,未更新,物管不认账,说派出所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可是派出所又说自己正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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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了一个开发商的门市,但是该门市是由开发商委托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物业费由开发商自己的物管公司收取,因在承租期间对该物业公司的服务和能力大有意见。1.物业公司对门面的公共区域从未打扫,维护。3.门市内多次被盗造成经济损失上万元。4.门市客户被楼上业主丢东西砸到物业并没有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综上所述的一些问题物业公司从未主动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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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业主,现收到物管告的法院传票,内容是我14年1月至10月未交管理费,而我不交费的原因是:一,14年5、6月时我楼下(6楼,我是八楼,七楼和九楼顶楼未装修)装修欲把阳台改做厨房,我发现后立即向物业反映此事小区的两个门口的门禁一年多以来都是坏的,任何人都可以自出自入,委员会代表王**多次向物业反映这些问题和保安岗上睡觉导致多次么托单车被盗等事,物业不但不修门和改正,还公然恐吓和威胁王**(有图和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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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工程结束了,他结钱走了不给我货款,我根本没有凭据,也基本找不到他了,管甲方要,我也知道不合理,人家不可能给我!对这个货物,我也有物权的!充其量算作纠纷,货在谁那里谁就主动,我只是想要回主动权,想通过甲方给中间人压力要回货款!我是不是可以装作误以为他就是这个饭店的老板,空调没给钱,拿回来天经地义呢?!!2.假如说真正的甲方发现空调没了,毕竟他们关系好,有钱有势联合起来耍我,报警通官了,说空调被盗了,到时候会是什么场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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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她给我把负责人找来,那女人给我的答复是:1.他们俊豪物业车位只提供车位,其他管理概不负责,比如车子刮花被砸被盗。我又到了地面的物管中心,看看这么一闹有没有人给我们满意的答复,另外的负责人,一个眼镜男是阆中这边的负责人,领导是终于见面了,但是竟然他的态度也是一样,这就明白了为什么员工也那么无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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