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2019年8月21号晚 我与朋友在宵夜店共同吃宵夜 他与他的朋友随其半小时后来到同一个夜宵店 之后于他人发生争论后 朋友劝说下到夜宵店外调解不成 两人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并没有受到伤害 我进店后他与他的朋友要进来群殴我对方家人提出私了只给我两万元就了此事 我的赔偿标准在6万元以上 我还是在校大三大学生身上要刀疤考虑我以后工作体检之后考虑必须要去美容院美化刀疤 美容费极高 目前犯罪嫌疑人是有犯罪前科并且是重犯 派出所建议我先提前民事诉讼等抓到人在做治安处罚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3265790.html- 已回复 2 条 -
为了暂缓一下信用贷款,误信了乔律师的朋友王某的话,同意了王某以帮忙先给顶顶名暂缓经济危机,造个假借贷案,按王某的意思,写了个35万元的假借条,王拿此借条的复印件到法院起诉,经法院速裁庭两人假装自愿同意,达成调解在场还有四位证人,结果等田积极筹钱将信贷还上时,才发现,王某竟将假戏真演,拿着造假得来的民事裁定书,竟将田的门头房,偷偷先非法过户到王的名下,又紧急将房屋转移给姓孔的名下。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832518.html- 已回复 1 条 -
行政民事转刑事纠纷 湖北-十堰
来随便问几句就去调监控录像,过几天派出所到医院录口供,也出了伤情委托书,我就做了法医鉴定,结果出来了为轻伤一级,左上肢粉碎性骨折.拿到鉴定结果后,就交到派出所,大概过了半个月后,派出所通知我们去和法院调解之后就一直没有消息,我家人去派出所问他们处理的情况后,第二天才打电话通知我们说案件由民事转刑事案件,重新录口供,在录口供时,派出所工作人员故意很凶,并且不按我说的写,有意歪曲实情。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31923302.html- 已回复 3 条 -
三是法院没对人民调解书上厂方给予一次性家庭照顾款里面的照顾和家庭的法律定义加以说明,婚姻法第九章有对家庭的定义,一般义意上是指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员视为家庭成员,户籍法上也是定义为一户一家庭,按户口本成员视为家庭成员我认为这种民事纠纷按民风民俗和尽义务的程度分一下就可,何必浪费政府资源?写不下了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1847540.html- 已回复 2 条 -
为了暂缓一下信用贷款,误信了乔律师的朋友王某的话,同意了王某以帮忙先给顶顶名暂缓经济危机,造个假借贷案,按王某的意思,写了个35万元的假借条,王拿此借条的复印件到法院起诉,经法院速裁庭两人假装自愿同意,达成调解在场还有四位证人,结果等田积极筹钱将信贷还上时,才发现,王某竟将假戏真演,拿着造假得来的民事裁定书,竟将田的门头房,偷偷先非法过户到王的名下,又紧急将房屋转移给姓孔的名下。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832503.html- 已回复 1 条 -
律师您好: 2 山西-吕梁
二、像我们这做情况,进地民事调解需要多少钱可以解决?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25267708.html- 已回复 3 条 -
就此事我曾经找过房管科,房管科说他们不可能无缘无故将我的东西和钱发给他,因为当时是我父亲电话通知他们的,只是当时电话没录音无法对质,我认为即使是我父亲通知你们也不合法,因为我已超过了18岁,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更何况我父亲没通知你们,也正因为这样,后来房管科也认为他们有失职的地方,对我们的事进行了调解,结果是:对方现在想退房,因为单位规定每人只能享受一套福利房,对方已于2006年又买了一套福利房,所以,他只能退掉我这套房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690345.html- 已回复 1 条 -
问题:像这样签了派出所治安调解协议书,内容包括①道歉②赔偿费用③不追究此事、往事以及其他衍生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④双方不得打击报复。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2685822.html- 已回复 2 条 -
本协议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双方签字确认的。 8 本协议为本医疗纠纷的最终协议。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并认真履行本协议内容。9 主持调解本协议的律师认为:本协议书所述事宜,事实清楚,内容合法。 签完合同后,从2003年11月至2004年5月份治疗做手术。包括补助费等一共用了6万元,起一切?费用由妇幼医院承担。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69931.html- 已回复 1 条 -
就此事我曾经找过房管科,房管科说他们不可能无缘无故将我的东西和钱发给他,因为当时是我父亲电话通知他们的,只是当时电话没录音无法对质,我认为即使是我父亲通知你们也不合法,因为我已超过了18岁,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更何况我父亲没通知你们,也正因为这样,后来房管科也认为他们有失职的地方,对我们的事进行了调解,结果是:对方现在想退房,因为单位规定每人只能享受一套福利房,对方已于2006年又买了一套福利房,所以,他只能退掉我这套房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690337.html- 已回复 1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