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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咨询 河南-郑州
手续办理完后人力部负责人说:7月份不给我发生活费,不想和其吵;下午回去办理(医疗转移)未找到办理人员,31日又回公司时声称:“8月份社会保险已交过,让我承担全部(个人加公司部分)共计755.26元,交给公司财务部后2、历年来地税部门发给单位员工的纳税信函,公司都俱发给个人,私自销毁属于私压个人信函行为,侵犯个人隐私权。为何不发给纳税员工,是偷税漏税,还是公司有意作假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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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 能签吗 山东-济南
(3)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的财务资料及数据。 (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5)乙方保证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认真执行保密措施,如发现他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行为时,有义务和责任及时向甲方总经理或公司人事行政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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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开发与XX公司同类的产品;任何时候不侵犯XX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XX公司的声誉,包括但不限于不发表,不传播有损于XX公司名誉的言论,不利用XX公司原有商业渠道从事经营活动。6、本承诺书所指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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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屋拆迁征用需要经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出房屋拆迁许可证才能进行实施拆迁工作.因此,被告与原告并不存在拆迁及任何关系.现原告已将承租房交回业主.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财务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及被告的工作人员实施了与行政管理职权有关的行为,故原告的起诉不符合上述规定,应予驳回.我司在上诉状中的诉讼请求为:1、撤消越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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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摹 2010年春开始父亲觉得他年纪大了决定让我协助同父异母的弟弟(李*)共同打 理公司(我学过会计把财务交给我)同时也让我丈夫在车间干活,在这几年当中我们两口子一直是兢兢业业的卖命的给他干活没想到这几个畜生好多人主张我和哥哥起诉他侵犯了我们的继承权,麻烦律师告诉我他们签下的协议有效吗?我可以起诉他吗?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34980542.html- 已回复 3 条 -
材料中的部分要素; 1.2甲方的各类经营信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销售情况和计划、营销策略、招投标标底和标书内容、采购计划和资料、价格政策、进销渠道、投资情况和计划、生产情况和计划、价格分析、财务资料、财务分析、各类报表、管理模式和理念、售后服务情况等; 1.3甲方应根据有关协议负有的对外保密事项; 1.4乙方在甲方履行职务期间的一切技术构想、设计、发明创造等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亦负有保密的义务。如果发现乙方或者其亲属从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单位获取了非正常的收入,视为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 5.2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乙方的违约/侵权责任; 5.3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且触犯刑法时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38529142.html- 已回复 0 条 -
材料中的部分要素; 1.2甲方的各类经营信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销售情况和计划、营销策略、招投标标底和标书内容、采购计划和资料、价格政策、进销渠道、投资情况和计划、生产情况和计划、价格分析、财务资料、财务分析、各类报表、管理模式和理念、售后服务情况等; 1.3甲方应根据有关协议负有的对外保密事项; 1.4乙方在甲方履行职务期间的一切技术构想、设计、发明创造等成果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亦负有保密的义务。如果发现乙方或者其亲属从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单位获取了非正常的收入,视为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 5.2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乙方的违约/侵权责任; 5.3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且触犯刑法时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38529370.html- 已回复 0 条 -
按我们厂财务科的惯例,凡是现金支出的一定要凭会计审核后的现金支出凭单付款,并由领款人在经手人处签字,但当时付这笔钱,从我厂出去的并不是现金,而是转帐,按我厂的惯例,所有转帐只要厂长在支票的存根上签字就可以了如果胜诉,能反诉他侵犯名誉权吗?麻烦指点?再次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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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们厂财务科的惯例,凡是现金支出的一定要凭会计审核后的现金支出凭单付款,并由领款人在经手人处签字,但当时付这笔钱,从我厂出去的并不是现金,而是转帐,按我厂的惯例,所有转帐只要厂长在支票的存根上签字就可以了如果胜诉,能反诉他侵犯名誉权吗?麻烦指点?再次感谢您!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7935.html- 已回复 1 条 -
[color=#DC143C]问题四、[/color]我觉得公司侵犯了我的权利,损害了我的利益,如果采取仲裁的手段要求一个月试用期工资赔偿标准,是否有足够的理由和胜算把握?(财务告知拖欠的两个月工资要在公司发工资的日期即9月15号及10月15号分两次给我,我觉得不应该拖这么晚) [color=#DC143C]问题六、[/color]暂且不论公司对我的不公,他们自身有两点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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