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照《民法通则》第58条第4项之规定,判决如下:------撤消被告杨对被告张的房屋赠于合同。---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各承担一千元。依照《民法通则》第58条第4项之规定判决:撤消被告杨对张的房屋赠于合同。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各承担一千元。吴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当然有权依照《民法通则》第258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申请法院宣告该赠于合同无效。据此,本案经合议庭评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一款第3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消监利法院(2001)监民初字第77号民事判决;二、确认杨与张之房屋赠于合同无效。2002年8月5日执行局将该原件在提取鉴定中却将原条丢失,现不予答复。一二审法官均再三拒审收条真实性并在判决书中遗弃已还款的主张。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81669.html- 已回复 1 条 -
依照《民法通则》第58条第4项之规定,判决如下:------撤消被告杨对被告张的房屋赠于合同。---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各承担一千元。依照《民法通则》第58条第4项之规定判决:撤消被告杨对张的房屋赠于合同。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各承担一千元。吴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当然有权依照《民法通则》第258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申请法院宣告该赠于合同无效。据此,本案经合议庭评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一款第3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消监利法院(2001)监民初字第77号民事判决;二、确认杨与张之房屋赠于合同无效。2002年8月5日执行局将该原件在提取鉴定中却将原条丢失,现不予答复。一二审法官均再三拒审收条真实性并在判决书中遗弃已还款的主张。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81670.html- 已回复 1 条 -
起诉商家(实体店)销售三无产品准备阶段遇到的问题 上海-上海
收到柜子之后发现看起来不像实木的,在稍微咨询了一下之后,发现这个不止不是实木,而且是三无产品,考虑到材质问题可能涉及到鉴定,而且三无产品与以次充好我能得到的待遇(退货,赔偿)什么的基本一样,就打算主要以三无产品这个说事关于这个产品是三无产品的证据 投诉至消协之后,消协的工作人员去现场查看,通过查看店铺的库存,认定为没有法律规定的各种标示,但是商铺拒绝补充标示提供家具说明书,拒绝调解,所以没有下文 消协的工作人员将此事举办给工商局市场执法部门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34615450.html- 已回复 2 条 -
关于合同、社保 湖南-岳阳
公司后来从09年10月份才说要跟我们签合同,原先说从09年10月开始签起,以前的都不算,遭到全厂职工的反对后答应什么时候进厂就算什么时候开始签,这之后陆陆续续很多人也签了合同,但是合同的鉴定日期却要我们修改为进厂时的那段时间但自从他们去公司财务、社保及地税确认后,才发现公司一直在交社保,因为当地政策,只要公司注册后,就要交社保,并且是按公司工资总额的比列交的,按规定公司应该要及时把员工名册向社保提交,把社会保险的事落实到员工头上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19019579.html- 已回复 1 条 -
我就想咨询一下,如果做一个房屋安全鉴定的话,这事,大概能给判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再就是,对于农村房高的问题,有没有一个法律规定,他们有没有权利限制我们。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37319.html- 已回复 1 条 -
我的赔偿要求能实现吗? 江苏-无锡
(第一次进医院时养鸡场老板付过2000元医药费) 由于该养鸡场在职工宿舍内使用汽油发电机,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并导致我父亲一氧化碳中毒引发迟发性脑病,送医时未向医院说明一氧化碳中毒,使我父亲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两点我认为会有问题,一是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答复,我父亲超过60周岁,不能认定工伤;二是一氧化碳中毒引发迟发性脑病事后病因鉴定困难很大。 请问我主张权利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19709780.html- 已回复 2 条 -
现在的指纹和笔迹鉴定是非常的先进,我们可以通过这一程序还立案时间一个原本,还错案一个真相。这样的立案程序不得不让申请人想到在判决过程中法官的行为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2、判决书的本身 判决书中“本院认为,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被告所欠原告货款的事实客观真实,故对原告依法行驶债权人的权利,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至于被告认为与原告的利息约定过高的意见,因“按月息2%给付货款资金利息”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故本院依法予以支持”。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863407.html- 已回复 1 条 -
我出于同事关系,没有追讨谁的责任,经医生检查后,鉴定为脚踝骨内侧骨折,皮肉完全损坏,暂时不能进行手术,需要养皮,如若皮肤养还需要植皮! ?下午找到公司经理,经理反复逃避二次伤害事件,停职留薪期间每天只给60元,强调“国家规定的工资,他也无能为力” 住院两个月,左腿脚踝骨固定钢钉两颗,缝补伤口五针,至今脚不能下地,竟无人承担责任公司管理不到位,制度不严谨,管理人员逃避问题,推卸责任,违反了国家规定的劳动工商赔偿,资金不到位!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33743189.html- 已回复 1 条 -
交通事故赔偿 -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务时止。附山东省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的规定1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在县境内出差3元;在省辖地级市、行署辖区内出差6元;在省内其他地区出差12元;到省外出差,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25272.html- 已回复 1 条 -
我哥哥的朋友打了警察却叛我,我还有上诉的必要吗?为了方便叙述,我用第一人称叙述案情。2004年5月7日下午5时,我的堂弟从外地来到我做生意的城市。因为我正忙,就让他随便在外面去玩一下,忙完了就去接他。 -
张小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乘一部黑色桑塔纳轿车赶到现场.在要求放人早到拒绝后,刘大,曾某,邓某,张小某等人持酒瓶,凳子等物打击谢某的头部,背部,将谢打倒在地,使刘某某得以乘机逃脱.被害人谢某的伤势经法医鉴定属轻伤.该院以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而要求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处罚,并向本院提供相应证据.被告人刘某辩称:我当时认为他们是文化稽查部门的
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556773.html- 已回复 1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