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 [摘要]:WTO下的中国在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也呈现出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隐名股东是一个存在范围极广且现存的公司法未做出明确大绿规定的领域,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针对现实中存在纷繁复杂的隐名股东问题,在公司法修改之
https://china.findlaw.cn/gongsifalv/gudongquanyi/yinminggudong/109027.html 相关内容612条 [隐名股东]
-
甲与乙双方约定,甲以乙的名义投资10万元,与丙丁成立一家技术服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每年给乙“冠名费”5000元,乙则保证在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上按甲的指示为意思表示。公司由于管理良好,回报甚丰,乙提出由其给付甲10万元出资款,以求事实上取得股东权。
https://china.findlaw.cn/gongsifalv/gudongquanyi/yinminggudong/108963.html 相关内容612条 [隐名股东]
-
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纠纷中,应依一般民法原则解决,应当依据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认定两者间的法律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赠予关系,行记信托关系等,如果双方订有出资约定的在约定不违反强制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照约定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https://china.findlaw.cn/gongsifalv/gudongquanyi/yinminggudong/108933.html 相关内容612条 [隐名股东]
-
隐名股东的界定及法律地位 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有隐名股东的现象,隐名股东参与着经济活动,但我国法律对此没有相应的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由于法律的缺位,致使隐名股东的权益得不到保护,纠纷不易解决。而隐名股东又存在大量弊端,如规避法律、党
https://china.findlaw.cn/gongsifalv/gudongquanyi/yinminggudong/108927.html 相关内容612条 [隐名股东]
-
[案情] 1997年7月尚某与张乙(与本案被告张甲系兄弟关系)、廉某、杨某签订协议约定:由尚某出资50万元成立神舟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舟公司),在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时,注册到张乙名下30万元,廉某、杨某名下各10万元,三人分别按照出资额担任公司股东,同时
https://china.findlaw.cn/gongsifalv/gudongquanyi/yinminggudong/108853.html 相关内容612条 [隐名股东]
-
甲与乙双方约定,甲以乙的名义投资10万元,与丙丁成立一家技术服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每年给乙“冠名费”5000元,乙则保证在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上按甲的指示为意思表示。公司由于管理良好,回报甚丰,乙提出由其给付甲10万元出资款,以求事实上取得股东权。
https://china.findlaw.cn/gongsifalv/gudongquanyi/yinminggudong/55432.html 相关内容612条 [隐名股东]
-
定的领域,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针对现实中存在纷繁复杂的隐名股东问题,在公司法修改之际,部分学者提出改变目前的隐名股东法律规定缺位的现象,将隐名股东写进公司法,确立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笔者认为此举是不妥的,鉴于隐名股东的种种弊端,如为其披上合法的
https://china.findlaw.cn/gongsifalv/gudongquanyi/yinminggudong/55425.html 相关内容612条 [隐名股东]
-
[案情] 1997年7月尚某与张乙(与本案被告张甲系兄弟关系)、廉某、杨某签订协议约定:由尚某出资50万元成立神舟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舟公司),在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时,注册到张乙名下30万元,廉某、杨某名下各10万元,三人分别按照出资额担任公司股东,同时
https://china.findlaw.cn/gongsifalv/gudongquanyi/yinminggudong/55405.html 相关内容612条 [隐名股东]
-
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纠纷中,应依一般民法原则解决,应当依据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认定两者间的法律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赠予关系,行记信托关系等,如果双方订有出资约定的在约定不违反强制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照约定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https://china.findlaw.cn/gongsifalv/gudongquanyi/yinminggudong/55360.html 相关内容612条 [隐名股东]
-
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 股东必须是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的出资人,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131条:公司(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
https://china.findlaw.cn/gongsifalv/gudongquanyi/yinminggudong/55316.html 相关内容612条 [隐名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