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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委、教育局: 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将调整中小学杂费、借读费标准,现将具体规定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杂费、借读费标准 1、小学杂费城镇每生每学期80元,农村每生每学期40元。 2、初中杂费城镇每生每学期130元,农村每...
https://china.findlaw.cn/fagui/p_1/47952.html - 发布时间:2000-06-15 00:00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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