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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民工工资,我该如何为他维权(附诉状内容) 福建-福州
要求被告赔偿因本案耽误的误工费(按现有工资每日140元)、交通费、诉讼费等费用 事 实 与 理 由 1.事实:我父亲张XX经由其堂侄张XX介绍与同村十余人,正月廿二起在被告所承包的单位务工(灌水泥,拆门卸窗等杂工,烈日之下,每日工作9-11小时),直至五月初三单位完工,期间双方约定以日工资180元计算,因下雨等天气原因,实际工作时间78天,被告拖欠剩余工资共计6850元,并承诺五月底归还2.理由1:我父亲在被告承包工地务工四个月78天时间里,被告未与我父亲签订任何劳务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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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还是在校生,现在签订了三方协议,约定内容是 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毕业生)双方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字[1997]6号 ),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二、乙方到甲方报到后,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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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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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军的岗位是业务销售,经常会拿着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到各处去找客户订立买卖合同。公司为了防范空白合同风险,要求小军把毕业证放到公司作为质押物。小军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中有哪些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请分别指出。 4.本案中的担保合同是否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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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方面是否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项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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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双倍工资主张已经超过仲裁时效的保护期间,驳回一审 6、 除了拖欠提成工资这一特殊时效支持我双倍工资从解除劳动合同时算起,湖北高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第 31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一直未补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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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请求判令﹕一、确认原告2005年12月31日终止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行为有效﹐原告无需与被告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续签劳动合同确认表》的表面意思看﹐该表是用人单位对员工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行为的一种询证方式﹔从表格内容来看﹐该表首先由员工确认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其次再由用人单位的部门领导进行确认﹔从时间上来看﹐该表是原告在与被告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前发出的原告作为用人单位﹐系《续签劳动合同确认表》的发放方﹐其在与被告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前向被告发放该表﹐要求被告对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作出意思表示﹔从常理推断﹐原告对于合同即将到期而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直接发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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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的劳动纠纷 浙江-杭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中途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才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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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争议的问题咨询律师 广东-东莞
日到东莞市虎门**电子厂(被申请人)上班.工作至2013年3月14日共4.5个月,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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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的补偿协议 北京-北京
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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